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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垟湿地不准拍婚纱照续:生态园称“还要坚持”

2013-03-21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导读]相关负责人称,4月1日前出台针对盈利性拍摄的“管理办法”,目前仍执行“老规矩”

  温州网讯 昨天,温州生态园管委会方面就“三垟湿地五福源公园禁拍婚纱照”一事作出回应——下月1日前,将制定一个针对盈利性拍摄的“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前将继续执行婚纱照“禁拍令”。

  下月1日前出台管理办法

  市区三垟湿地五福源公园禁止拍婚纱照一事经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一些市民称,三垟湿地五福源公园属公众资源,既然免费开放,就不应该有“选择性”,禁止穿婚纱礼服的人员入内,这个规定应该废除。有人认为公园方面制定“禁拍令”的初衷情有可原,但“一刀切”的方式不可取,管理方法有待商榷。也有市民建议,无论是个人还是摄影机构进入公园,都应该爱护花草树木,不能践踏、损坏它们。公园方面应明确损坏花木的赔偿责任,以利于管理维护。

  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发展经济局局长徐静称,4月1日前,他们会跟市摄影行业协会协商、沟通,并就盈利性摄影机构入园拍摄制定一个“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会具体涉及“是否进行收费”、“流量如何控制”等问题。“办法出台后马上执行,这样既能满足摄影机构的需求,也能便于我们管理,尽量达到‘双赢’”。

  至于在此之前,“禁拍令”是否继续执行,徐静表示“不能表态”,需要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党政办公室来回答。对此,记者联系上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对方表示在“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前,婚纱照“禁拍令”仍会继续执行。

  “不可能为了几家盈利性摄影机构牺牲公园”

  有律师认为,生态园管委会没有立法权,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在公园内拍摄婚纱照,那么生态园管委会就没有权力制定这样的规定,并且这样的规定侵犯了公民合法权利。

  既然律师认为“禁拍令”违法,生态园仍要“坚持”是出于何种考虑?

  该负责人说:“我们(公园)作为公共场地,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不可能为了几家盈利性摄影机构牺牲公园。”

  他补充说道:“这个你要理解,不要为了个别人的利益,盯着我们不放,我们生态园这几年建设非常困难,希望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环境……”

  市区七大公园对婚纱摄影免费开放

  除三垟湿地五福源公园外,我市其他公园或景区有否禁止拍摄婚纱照或实施收费拍照?

  市摄影行业协会有关人士称,江心屿、楠溪江等景区,有摄影公司设置摄影基地,属有偿拍摄。温州市公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区马鞍池公园、绣山公园等他们管辖的七大公园都是免费开放的,没有对婚纱摄影进行特殊规定。如果有摄影公司在公园内租赁设施作为摄影棚,那是要收费的。

  记者黄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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