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域(2013)第01号
经浙政海审〔2012〕66号文件批准,2012年县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江南涂A05、A06b、A07-1三宗海的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海域位置:苍南县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
二、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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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 区位 |
用海面积(㎡) |
海域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 始 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供给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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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FAR) |
建筑 密度(D) |
绿地率(GR) |
总建筑面积(㎡) |
建筑 高度 |
其他 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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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
51509 |
工业 用海 |
1.2~2.0 |
≤50% |
≥15% |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02677 |
≤36米 |
投资强度不低于270万元/亩 |
50 |
1854 |
370 |
海域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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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b |
65470 |
工业 用海 |
1.2~2.0 |
≤50% |
≥15% |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30602 |
≤36米 |
投资强度不低于270万元/亩 |
50 |
2357 |
470 |
海域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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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1 |
66802 |
工业 用海 |
1.2~2.0 |
≤50% |
≥15% |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33333 |
≤36米 |
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 |
50 |
2104 |
420 |
海域现状 |
三、宗海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宗海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苍南县江南涂A05宗海:凡项目经苍南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审查通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8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及目前尚有拖欠出让金行为的企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2、苍南县江南涂A06b宗海:凡项目经苍南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审查通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73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及目前尚有拖欠出让金行为的企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3、苍南县江南涂A07-1宗海:凡项目经苍南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审查通过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6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及目前尚有拖欠出让金行为的企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以上三宗海符合条件的竞得人如果尚未在苍南县内设立工业企业,须一个月内在苍南按规定设立工业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价即为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填海造地费用和土地契税。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 年 1 月 21日至2013 年 1 月 22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3 年 1 月 16日 17:00 时之前到苍南县经信局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经信局将在2013 年 1 月 18日 17:00 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2013 年 1 月 23日至2013 年 2 月 5 日11:00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3 年 2 月 5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 年 2 月 5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23日8:30时至 2013 年 2 月 5 日15:0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 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 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 1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