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视频 公告 双减 金融

关于开展2013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及扩面工作的通知

2012-12-19 龙港网
[导读] 苍政办〔2012〕3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完善救灾保障机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3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及扩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政策。保持农户自愿筹集、政府补助推动、市场模式运作等基本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扩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对象、保障内容和保险责任范围,具体内容如
 

苍政办〔2012〕3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完善救灾保障机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 2013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及扩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政策。保持农户自愿筹集、政府补助推动、市场模式运作等基本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扩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对象、保障内容和保险责任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1.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对象:在农村户籍(居住农村)保险对象不变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将城镇居民纳入参保对象。

2.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障范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房屋保险最高赔偿金额为每户18000元,保险保费每户15元,其中财政补贴10元,个人缴费5元,缴费方式不变。其中“低保户”、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自交保费部分继续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居住在城镇的居民不享受财政补贴,每户保费15元。

3.在参加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基础上,按自愿参保的原则,鼓励保险对象自愿参加人员死亡伤残和室内财产保险,进一步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物体坠落,导致房屋损坏造成室内人员伤亡和室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赔偿。其中,人员死亡伤残保额:每人最高赔偿限额80000元(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室内财产保额:每户最高赔偿限额5000元。以上两项保险每户保费25元,由个人自缴。

二、参保工作要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1.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户保险意识,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的参保积极性,按照上级要求,力争扩面工作全面开展,确保 2013年3月15日前农户参保率达到95%以上。

2.农户统一由村委会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股份公司苍南支公司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承保理赔业务网络,方便群众参保和理赔。

3.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农村住房基础核查工作,动态掌握农村住房情况,组织做好农户续保、参保及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各乡镇要成立农村“三农”保险服务站,落实专门人员,为农户参加农村政策性农房保险做好服务,确保今年政策性农村住房基本保险和扩面工作有效开展。为方便工作联络,请各乡镇于12月17日前将乡镇和社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送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68881386;保险公司业务咨询联系电话:64251885,传真:64229879。

附件:各乡镇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表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chenjizhe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