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2)第 36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2]259 、260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新城启动区G0901-1地块、A04-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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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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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强度 |
竞买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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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其他 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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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启动区G0901-1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启动区东海大道以西、纬五路以南、友谊大道以北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504.4平方米,其中道路带征面积1519.1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6985.3平方米(40.48亩) |
工业 用地 |
≤2.4且≥1.2 |
≤45% |
≤18%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五十年 |
1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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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元/公顷 |
245 万元 |
40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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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新城启动区A04-4地块,土地座落于龙港新城启动区东海大道以西、浦南大道以南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224.9平方米,其中道路带征面积3225.2平方米,出让面积为19999.7平方米(30.00亩) |
工业 用地 |
≤2.4且≥1.2 |
≤45% |
≤18%且≥15% |
非生产性用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五十年 |
92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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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万元/公顷 |
185 万元 |
300 万元 |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1月 4 日至 2013 年 1 月 6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3 年 1 月 4 日17:00时之前到苍南县经信局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经信局将在 2013 年 1 月 6 日17:00时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2013年 1月 7 日至 2013年 1 月 18 日11:00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 2013年 1 月 18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3年 1 月 18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 1 月 7 日8:30时至2013 年 1 月 18 日15:00时(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 12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