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3年“丰华·金墅湾杯”温州市冬泳锦标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宣传《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营造全民健身氛围,推动我市游泳运动蓬勃开展,经研究,定于2013年1月中旬在苍南县金乡镇举行2013年“丰华·金墅湾杯”温州市冬泳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3年“丰华·金墅湾杯”温州市冬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保证书
3.2013年“丰华·金墅湾杯”温州市冬泳锦标赛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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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群众体育 比赛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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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苍南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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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印发 |
附件1
2013年“丰华·金墅湾杯”温州市冬泳
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月19-20日
地点:苍南县金乡镇五一村游泳池
二、主办单位:温州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苍南县体育局 苍南县金乡镇人民政府
温州市游泳协会
四、协办单位:苍南县游泳协会、龙港镇冬泳协会、
金乡企业家协会、苍南泳协金乡分会、
金乡商会、金乡镇五一村委会、
合作单位:《在线中国》新闻中心、温州电视台、
温州晚报、今日苍南、苍南新闻网、
金乡五星中青年志愿者协会、
五、冠名单位:温州银苑房开金乡丰华·金墅湾项目部
六、参赛单位:
(一)A组
1、以温州各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一支代表队参赛,苍南县可组织两支代表队参赛。每队运动员限24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4人。领队、教练各2人。
2、市直协会各派一支代表队参赛。各队人数规定同上。
(二)B组
以苍南县各乡镇为单位,各组织一支代表队参赛,人数另定。
七、竞赛项目
比赛项目:50、100米自由泳;50、10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4×50米混合泳接力。
八、竞赛组别
设置男女各年龄组:25-29岁组;30-34岁组;35-39岁组;40-44岁组;45-49岁组;50-54岁组;55-59岁组;60-64岁组;65-69岁组。
九、参赛办法
(一)男女各组各单项每队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
(二)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队, 4人年龄会计不少于160岁,其中女性运动员至少一人。
(三)参赛运动员户籍关系应属本代表队行政区,年龄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年龄只计算到出生年份。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分龄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出发和一次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项目的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
十一、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前8名双倍计分。
(二)团体名次分男子组团体、女子组团体、总团体,按各年龄组累计得分取前6名。如遇得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单项报名不足8人,依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十二、奖励
(一)个人前8名颁发证书。
(二)个人前三名颁发奖牌。
(三)团体前6名代表队颁发奖杯。
(四)领队、教练及运动员每人均获纪念品1份。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主办单位发文后,承办单位在12月10日前电话联系参赛单位。
2.各代表队于2012年12月30日17点前,将报名单以电子稿(EXCEL格式)发至苍南县游泳协会,联系人:韩显路(飞鱼游泳),邮箱:994413617@qq.com。同时,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寄苍南县游泳协会(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50号)韩显路先生收。
3.各代表队报名费每人50元(含保险费),汇入苍南工行4518105208599153韩显路,并电话联系13506532816(韩)确认。
(二)报到:2013年1月19日日上午9:00前往苍南县金乡中学报到(18日组委会的导队员会与各队领队联系)。报到时,需提交队员健康证明和保证书,同时,在报到处领取纪念品、参赛证、秩序册。
十四、日程安排
1、1月19日上午9:10召开竞委会、领队、教练联席会议,9:30举行开幕式,10:00A组比赛开始。
2、1月20日9:30进行B组比赛。
十五、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市体育局指派,其他裁判由温州市游泳协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