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11月27日讯:我县一男子郑某,曾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近日,他在草丛中捡了一把砍刀藏匿在家中,本以为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却“捡”了个行政拘留。
当日凌晨,龙港镇人民路“天上人间”附近有人在吵架,郑某凑前看热闹。无意中,他看到有陌生男子把一个包着布条的长条物品扔在草丛中。过了两个小时后,郑某看看这么久也没有人来取东西,以为没人要了就翻找出来看看究竟是个啥东西,打开布条一看,原来是一把长约一米五的砍刀,全身黑色,刀刃长80公分。郑某就携带着这把砍刀回家里私藏了起来。数日后,龙港公安分局开展出租房集中清查行动,在人民路郑某出租房里搜出这把砍刀。
“捡藏一把砍刀也要被行政拘留吗?”郑某对警方处罚颇有不解。但在民警耐心解释下,郑某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郑某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砍刀予以收缴。(通讯员 薛建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