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10月22日讯: 日前,记者从“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温州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目前,温州市市属公立医院门诊均次费用为197.7元,初步实现零增长。
今年5月份,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温州市直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把“阳光用药”列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医改重点任务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通过“限量控价、公示进价、推行‘基药’、规范用药、处方点评、检查互认、用药预警、畅通投诉”等八大措施,对医院用药行为进行全方位监控。参加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3个县(市)14家医院(乐清6家、苍南4家、平阳4家)目前都已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今年以来,市属公立医院药占比逐渐降低,其中市属综合医院二季度药比一季度平均下降1.2个百分点,市二医、市七医出院病人均次费用下降幅度达千元以上。市属5家医院及文成县、永嘉县人民医院还将启动单病种收费改革。
上半年,我市省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比例为3.65%,市级为6.52%、县级为6.62%,我市公立医院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比例偏低,“以药补医”仍未改变。下一阶段,我市三甲医院将配备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40%的基本药物,其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的比例将达到20%以上。另外,各院会对处方进行定期审查,控制每张处方不超过5种药品,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一般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确保实现门诊费用零增长。见习记者孙余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