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10月16日讯: 10月8日,公安部发布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对醉酒驾驶、闯红灯、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新规。
此令一出,网上出现多个版本的“解读帖”,最近流传颇广的“驾驶证扣分新规”一帖称,“ 2013年1月1日起: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8.超速驾驶,记6分。”
对于这种说法,许多网友云里雾里,不知真假。为避免混淆视听,市交警一大队民警逐一进行解析。交警也表示,各省将以“123号令”为基本准则,制订出实施细则,可能因各地情况不同而存在差异。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解读:基本准确,但“新规”没有列出罚款金额。按浙江省现行规定,闯红灯记3分,罚款150元。
“新规”条文: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驾照?
解读:此条不完全准确。按照新规,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依法吊证的,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被依法吊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非营运车辆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
“新规”条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解读:不准确。按照浙江省现行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在城市快速路(城市快车路是指快速内环路、高架、隧道等少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200元。
不管是现行规定还是新规,不系安全带没有记3分的处罚规定,而且不是所有情况都记分,只是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解读:新规无此规定。由于副驾驶座的人员身份难以确定,即使可以确定身份,如果对方没有驾驶证,也没办法进行记分处罚。但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交警提倡车上人员养成系安全带的好习惯。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解读:此条不准确。按浙江省现行规定,驾驶时拨打手持电话的记2分,罚款50元。新规同样是记2分,而非3分,但未列出罚款金额。
“新规”条文: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解读:新规中并无此规定。开车抽烟、打电话等行为容易分散注意力,希望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解读:此条基本准确,但新规未明确罚款金额。交警日常查处发现,部分车辆存在遮挡和未悬挂号牌的情况。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车辆牌照被盗,应及时到车管部门补办;运泥沙的货车和摩托车要经常清洁号牌,以免犯规。
“新规”条文: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超速驾驶,记6分?
解读:此条不准确。超速行驶分多种情况,处罚措施也不同,新规对扣分做了详细规定,但没有列出罚款金额。
“新规”条文: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记者 徐再杰 通讯员 林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