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规定,从2012年12月1日起,全县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将由目前征收营业税改由我局征收增值税。自公告之日起,我局税收管理员将调查试点纳税人经营范围、年营业额、发票使用种类及用票量等情况。“营改增”纳税人登录温州国税网(http://www.zjtax.gov.cn/pub/wzgs/)营改增专栏或直接到我局各办税服务大厅了解“营改增”有关政策规定和涉税事项办理流程详细说明,下载或领取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申请表格等,于2012年10月15日前,将已填写并盖章的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申请表格及附列资料,送交我局各办税服务大厅审核办理。营改增政策业务咨询电话:12366。
我局各办税服务大厅地点及联系电话: 苍南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地址: 灵溪镇创业路25号,电话:59926102
苍南县国家税务局龙港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龙港镇柳南路龙港行政审批中心,电话:68622080
苍南县国家税务局钱库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钱库镇兴中南路46号 ,电话:59926207
苍南县国家税务局金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金乡镇靖海路50号 电话:59926235
苍南县国家税务局矾山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矾山镇高岚南路218号 电话:59926037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