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9月18日讯:夫妻俩闹离婚,当街抢孩子。被抢一方几次三番报警,要求警方立案查处,警方耐心解释,依法拒绝受理。并明确表示,此“抢”非彼“抢”,警方依法不能受理。
9月7日下午4点左右,陈女士接小孩放学,刚走出幼儿园,便有一伙人上前把小孩强行抱走。陈女士报了警。
龙港公安分局社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并向陈女士了解情况。陈女士说:“可能是我老公家属把孩子抢走了。”“你老公为什么要抢孩子啊?”民警问。“最近正在和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孩子跟在谁身边,判给谁的几率就大些。之前他都没有照顾孩子,凭什么现在要来抢孩子。”
从陈女士话中,民警明白这属于监护权纠纷,不属于公安管辖范围。民警对其进行劝说,陈女士坚决要去公安局,民警耐心解释,将其劝回家。
过半小时后,陈女士及其父亲等4人,再次来到公安局。陈女士父亲坚称,孩子被抢了,抢的人是谁,他们不认识。
报警人前后说法不一。民警理解报警人的心情,并向陈女士丈夫所在村居进行了解。村居人员反馈:确是孩子的父亲抱走孩子,并且孩子在父亲家里平安无事。
民警强调:孩子是父亲抱走的,不属于案件,公安机关无权立案查处。经一再劝说,报案人及家人才愤愤离开公安局,并扬言要向上级机关投诉,找媒体曝光。
当天晚上21点半左右,陈女士等人又再次报案,称拿到了案发当时的视频,要求民警处理。
民警立即出警,并查看了视频。从视频上看,陈女士在抱走孩子的人围上来前已有警惕,并未有肢体冲突,很明显是属家庭纠纷。民警再次依法不予立案。
9月10日,有人在网上发帖指责民警报案不受理。
当事民警表示:公安机关有责任义务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更应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夫妻闹离婚,争抢孩子监护权,属民事官司,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安机关无权管辖此类民事案件。(通讯员 章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