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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贼车同样触犯刑法 一新龙港人被刑拘

2012-07-28 郑国品 龙港网
[导读] 龙港网7月28日讯:日前,在龙港务工的四川籍男子因贪图便宜,在明知对方兜售的是赃车的情况下,依旧不以为意,以低价收购了这辆摩托三轮车。令他想不到的是,“新车”还未使用,就被巡防队员识破。当这名男子得知自己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后非常吃惊,原本抱着“车不是自己偷就没事”想法的他现在后悔不已。 7月24日凌晨4时许,两名巡防队员像往常一样在苍南县世纪大道上巡逻。当巡逻至龙港工业园区附近时,巡防队员发现
    龙港网7月28日讯:日前,在龙港务工的四川籍男子因贪图便宜,在明知对方兜售的是赃车的情况下,依旧不以为意,以低价收购了这辆摩托三轮车。令他想不到的是,“新车”还未使用,就被巡防队员识破。当这名男子得知自己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后非常吃惊,原本抱着“车不是自己偷就没事”想法的他现在后悔不已。


  7月24日凌晨4时许,两名巡防队员像往常一样在苍南县世纪大道上巡逻。当巡逻至龙港工业园区附近时,巡防队员发现一名行迹可疑的男子正开着一辆红色摩托三轮车,该男子看到巡防队员后马上露出了慌张的神色。觉得此事颇为蹊跷的巡防队员拦下了摩托三轮车,要求这名男子出示车辆的发票和证件。该男子见无法逃避,承认了这辆摩托三轮车是从一个陌生人那里买来的赃车。

  被带到龙港公安分局后,这名男子交代了事情的始末。原来这名男子姓高,是四川省珙县人,在苍南一砖厂内务工。7月23日,一名陌生人向高某兜售一辆二手摩托三轮车。这正合了高某的心思,高某一直在准备着购买一辆摩托三轮车,于是两人约定在龙港世纪大道上交易。第二天,高某到达交易地点后,发现所谓的二手摩托三轮车没有任何证件,甚至连配套的钥匙都没有。这时高某意识到,这一定是辆贼车。尽管如此,高某还是被这辆贼车的低价所吸引,最终以3500元的价格完成了交易。

 

  在审讯室里,民警告诉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就是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根据相关规定,高某现已被刑拘。(通讯员:郑国品)

责任编辑:chenji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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