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修订后的标准,一项最大的变化是检测指标从35项增加到了106项,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按照规定,106项检测指标中,64项非常规指标需要卫生部门定期检测,常规指标可以由水厂自测。
据陈厂长介绍,水厂每天都会进行水质自检,包括细菌性指标、常规指标、毒理性指标等,同时县疾控中心也会每月一次对水质进行监测。今后水厂会按照新国标,开展每年两次的106项检测指标检测。
陈厂长告诉记者,虽然出厂水的水质已经达标,但是由于管网等自来水流通过程中的硬件设施跟不上,可能产生2次污染,不提倡直接饮用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