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港镇委
关于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我镇拟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其中计生专干3名、文字工作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全县机关公务员,或2009年7月31日之前录用乡镇公务员。如报名者为现任计生专干的,需在机关或乡镇计生专干岗位工作累计满3年;报考文字工作岗位的,须有从事文字工作的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二、选调办法
1、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7月24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除外)。报名地点:龙港镇组织人事办公室(镇政府9号楼204室),咨询电话:0577-68580322。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公务员公开选调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现为计生专干的须同时征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同意),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历年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
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经资格审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2的,可视情况减少选调人数。
2、笔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计生专干岗位,重点测试专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文字工作岗位,重点测试文字综合能力。在计生专干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笔试予以加3分,在计生专干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的,笔试予以加5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形式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考文字工作岗位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5分;如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足1:1,按实际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5、确定选调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经公示三天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三、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由龙港镇党委具体负责,参与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必须公道正派,严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
中共龙港镇委员会
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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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开选调报名表
本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2、个人简历根据经历分段填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