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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安全性接近零监管 谁来阻止头顶上的杀手?

2012-07-04 温州网
[导读]龙港网7月4日讯:7月2日,温州市区划龙桥路一块巨大广告牌突然解体坠落砸到过路的妇女,致其抢救无效身亡。今年以来,温州市区已发生多起广告牌坠落砸人事件,轻则骨折,重则害人性命。 户外广告牌成天降“杀手” 今年1月份,市区府前街一女装店的广告牌坠落,导致四人不同程度受伤。伤者分别腰部骨骼移位和股骨颈骨骨折、右脚脚踝骨折脱臼。其中一名小伙子脊椎错位骨折,险些瘫痪。【新闻报道】 2月份,市区江滨东

  龙港网7月4日讯:7月2日,温州市区划龙桥路一块巨大广告牌突然解体坠落砸到过路的妇女,致其抢救无效身亡。今年以来,温州市区已发生多起广告牌坠落砸人事件,轻则骨折,重则害人性命。

  户外广告牌成天降“杀手”

  今年1月份,市区府前街一女装店的广告牌坠落,导致四人不同程度受伤。伤者分别腰部骨骼移位和股骨颈骨骨折、右脚脚踝骨折脱臼。其中一名小伙子脊椎错位骨折,险些瘫痪。【新闻报道

  2月份,市区江滨东路欧洲城一块长约10米、重约百斤的大型广告牌砸落,幸好当时没有人在下面,广告牌砸中两辆汽车,车顶变形。4月份,同样是广告牌大面积坍塌,砸中了停在人行道上的两辆车,事故发生在市区飞霞南路海螺小区。

  今年5月,广告牌坠落再酿悲剧。市区环城东路鸿翔锦园一家摄影机构广告牌突然坠落,砸中4名路人,伤势最重者颈椎脱臼。

  如今,遍布市区大街小巷的广告牌不再是赏心悦目的装饰,俨然成了夺人性命的“杀手”,一些市民被这些隐藏在头顶的“定时炸弹”吓得谈“牌”色变。

  这些形形色色的广告牌到底谁在监管?广告牌安全问题又是如何保证的?

  部门注重外观监督 安全监督成空白

  据了解,今年几次事故中砸落的广告牌分为“外立面”和“店招”两类,虽然在市民眼里它们大同小异,但是它们由两个不同的单位管理。

  7月2日划龙桥路砸人致死的是“外立面”广告,该类型广告由规划部门负责审批。记者从温州市规划局鹿城分局建管科了解到,“外立面”广告在施工建造之前,由业主单位向规划部门提供“外立面”设计方案、图纸,由规划部门进行安全认定,审核通过后颁发《临时工程许可证》。该证有效期2年,2年后业主单位若要延续,则邀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并提供《建筑结构安全认定书》,进行“外立面”延续审批。这一步骤也是广告牌建造唯一的安全把关。

  然而,这唯一的步骤也无法保证所有“外立面”广告牌安全的万无一失。原因是,对于没有主动申请审批的“外立面”广告,规划部门表示他们没有办法监管。该负责人还表示,规划部门主要还是负责审批“外立面”与周围景观的结构、色彩,以及与规划的统一性,日常工作中没有对“外立面”广告安全的监管权。

  与此相类似的是,我市的城市管理与执法部门也只能对“店招”广告进行外观的审批、监督,对其安全性束手无策。

  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对店招店牌的审批只是从是否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角度去把关。对于广告牌的安全性监管,没有明文的法律法规赋予执法部门相关的职能,属于法律上的一块空白。对于广告牌的安全,应由经营者自觉进行维护和保养。依据是《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户外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整洁、完好;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的,应当及时修复。

  同时,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南浦中队的谢队长也表示,城管与执法部门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去监管户外的广告牌是否安全,只能通过其外观观察破损程度。对看到破烂不堪的广告牌,他们会对经营业主进行口头提醒。

  之后,记者又联系了工商、建设部门,他们也都表示广告牌的安全监管职责不在自己部门。

  网友质疑:我们走在哪里才安全?

  对于7月2日发生在划龙桥路的广告牌惨剧,引起了网民的一片哗然。不少网友责骂无良商家,只顾赚钱不讲良知,但更多的网民看到了其中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广告牌安全无人管的问题。

  网友“wz黄天”认为,接二连三出现的广告牌伤人事故,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广告牌监管部门不作为、疏于监管,是酿成悲剧的罪魁祸首。”

  网友“绿林”说:“这些户外广告牌就是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炸!”同时,他也指出政府部门规范户外广告牌管理已是刻不容缓,而且要从严管理,“不能拿人命当儿戏!”

  更有网友质疑:“马路中间不能走,人行道被车停满不能走,现在店铺前面也不敢走,请问市民走在哪里才安全?”

  面对这些户外“炸弹”,究竟应由哪个部门出面“拆弹”?法律法规上存在监管空白,有关部门难道就因此任由悲剧发生,而毫无举措?

  网友对此事若有任何看法和建议,请登录【温网论坛】参与讨论,并请关注温州网后续报道。(记者 温婉)

责任编辑:shishi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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