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季瑞淼脸部被打伤

季瑞淼家被打砸 (以上图片由季瑞淼家属提供)
龙港网6月28日讯:6月25日晚6时30分许,永嘉县桥下镇桐园村68岁的季瑞淼正在二楼看电视,村支部书记陈光亮来到他家中一阵乱砸,并将老人殴打一番。昨天,法医鉴定老人为轻微伤,而当警方对陈光亮进行调查时,他竟从派出所溜走,关了手机,逃避公安处罚。
打人缘起一封举报信,陈光亮坚持认为是季瑞淼举报他有违建行为,所以找他出气。这份匿名向永嘉国土部门举报的信访件,如何会落到被举报者手里?
陈光亮、永嘉县国土资源局桥下国土资源所的说法倒也一致:那是他从桥下国土资源所里“偷”来复印的。
从村支书手里夺到举报信
昨天,季瑞淼还躺在温州市人民医院(原市三医)接受治疗,医生初步诊断为脑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季瑞淼称,事发当晚他一人在家,听到敲门声,推开窗户一看,是村支书陈光亮,便下楼开门。
“刚一进来就骂骂咧咧,说我害他。我不知道什么事,让他说清楚。他说自己手里有举报信,说我举报他。”季瑞淼说,随即就动手打人了。
永嘉县公安局桥下派出所邹姓民警还原了打人一幕:“陈光亮掀翻了季瑞淼家的饭桌,碗碟碎了一地,还砸了凳子,最后拿长凳去砸老人。”邹警官称一共砸了三下,一下没砸中,另外两下被老人双手挡住。
季瑞淼随即逃到屋外,陈光亮追了出来,继续殴打。闻讯赶来的邻居帮忙劝架,季瑞淼随即报警。
在桥下派出所,季瑞淼的二儿子季黎明赶来,他看到陈光亮手上的举报信后,伸手去夺。“只撕下一大半,另一小半被陈光亮的亲戚夺回扔掉了。”季黎明称,次日凌晨1时许,他重回派出所,从地上捡回那一小半,拼凑在一起。
陈光亮昨天也证实举报信被夺一事,他称本来一直在他手上,“我放在警察面前让他看,结果被抢走。”
国土局证实这封举报信存在
季黎明夺到手的举报信,是一封复印件,内容是关于陈光亮在村里搭建约10亩违法建筑,并租给工厂经营牟利,署名为“桐园麻陈村民”(麻、陈为姓)。
举报信的文字用电脑打印,最上面有“请桥下所阅处”的批示,时间为6月21日,批示人是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董品杰。
董品杰昨天证实这封举报信是经他批示给桥下国土资源所查办的,“当时是通过信函方式邮寄到的,我看过后,就让辖区所里进行了解。”按照董品杰的说法,这个过程中不会泄露举报信。但他表示会在内部自查,如发现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桥下国土资源所所长周剑持称,这封举报信,是拍成照片后,通过内网从局里传到所里的。
记者查询该所内网发现,举报信是6月25日下午3时27分传到所里的,所里共有10人收到信件。
但截至昨天下午4时,内网显示,只有4人阅读过这封举报信。包括周剑持在内的3人是在打人事件发生的次日阅读的,只有该所副所长黄结雷于当天下午3时39分阅读了信件。
黄结雷称自己不认识陈光亮,看到举报信后,打印了一份,交给工作人员金一童办理。
村支书趁人不注意“偷”走举报信?
“我接到举报信后,就打电话给陈光亮,把他叫到所里来了解情况。”经办人员金一童称,当时应该是在下午4时左右,“可能陈光亮就在附近,很快到了。”
金一童自称与陈光亮“很熟悉,毕竟村里经常有工作联系”。但他坚称,了解过程中,“我一直拿着举报信,他有瞄到几眼,但我没拿给他看。”
“三四分钟后,他就走了。”金一童称,他随后将举报信放在抽屉里,但没上锁,一直到下班离开,关了办公室房门。
“下班前我没出过所里,但有在各个办公室走动,可能是趁这个过程,他偷走举报信并复印。”金一童推测。
所长周剑持认同了这个猜测,“我也问过他,他说是从我们这里偷去的,否则也没其他途径获得。”周剑持称。
陈光亮也称自己“偷偷拿来复印的,跟国土所没关系。”
他拿着举报信,向村老人协会的两个人了解,“他们都说是季瑞淼举报我的,我一冲动,就跑到他家去了。”
季瑞淼是村老人协会的会长,他称自己根本没举报陈光亮,“是他弄错人了。”
相关人士分析举报信被“偷”的可能性
陈光亮从所里“偷”来举报信复印,有人对此提出疑问。这种可能性有多大?相关人士进行了分析。
一、时间上是否允许?
6月25日下午4时许,陈光亮来到金一童的办公室;下午5时多,金一童下班离开关门。金一童称这个时间段,没看到陈光亮再来过所里。那么“作案”的时间只有一个多小时,陈光亮要在这期间完成三件事:1、趁金一童不在场时,溜入办公室拿走举报信;2、找到复印机,将举报信复印一份;3、又要趁金一童不在时,溜入办公室还回举报信。
此外,金一童办公桌对面还有一工作人员,他称平时常有群众来办事,没注意到陈光亮是否来过。
相关人士认为,“偷”的过程只用一个小时过于仓促。
二、信件是在哪里复印的?
周剑持和金一童称,陈光亮告诉他们,他“偷”信后是拿到楼下的复印店复印的。
该所楼下确有一家复印店,但店主称:“复印内容我基本都会过目,前天没看到有人来复印过举报信。”
面对记者时,陈光亮则称自己“偷”到举报信后,趁没人,在所里的复印机上自己复印的。
金一童的办公室角落里,确实有一台复印机,但陈光亮的女儿昨晚称:“我爸识字不多,应该不会操作这类东西。”
三、是在办公室哪个位置“偷”的?
金一童称自己将举报信放在没上锁的抽屉里,陈光亮是从抽屉里“偷”去的。
但陈光亮告诉记者:“当时去所里办事,看到桌上有封信,看了下,居然是举报我的,就偷偷拿走复印了。”
四、举报信被“偷”为何不报警?
桥下国土资源所基本认定举报信是被陈光亮被“偷”出的,一份保密材料外泄,所里为何至今不选择报警呢?
周剑持称:“我们还要查,确定是被偷后,我们要向局里汇报,由局里决定是否报警。”
举报违建事实是否存在?
周剑持称,从目前的调查来看,举报违建情况基本属实,但具体面积还未核实。他称反映的其中一处违建,之前已经决定要拆除,其他违建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们查清后会反馈给镇政府,并建议予以拆除,我们会配合。”
陈光亮也承认自己存在违建情况,他称没有10亩面积那么夸张,现在已经在自行拆除。
举报信外泄如何处理?
金一童坚称不是自己将举报信给了陈光亮,他也反复强调自己的意见:“违建是不可消失的违法行为,即便真是我复印给他的,也没关系,因为这个违法行为又不会因此消失。”
温州市纪委有关人士则称,信访件不管是实名还是匿名,都要求严格保密,绝不允许透露给被举报人,否则可进行相关处理。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对此有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和单位。”
如果是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信访件泄露,市纪委有关人士称也可追究其责任,具体处理意见要根据所造成后果而定。
受害方有何说法?
陈光亮称自己于6月27日晚,到医院看望了季瑞淼,请求得到他的谅解。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侵害人表示谅解的,主动消除违法后果的”可给予从轻处罚。
季瑞淼和儿子都表示:“坚决不接受调解,希望警方依法处理。”
季瑞淼说,现在全市都在拆违,作为村支书还顶风作案,造成无辜群众被殴打致伤,性质恶劣。另外,陈光亮竟然持有土地部门的群众举报信,是不是有关部门没有尽到保密的义务。
桥下派出所所长叶不凋称,陈光亮的行为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殴打60岁以上老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这两条,而且属恶意打击报复这一情节,合并可处20天以下行政拘留。
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陈光亮仍在逃避公安机关的处罚,警方正在寻找中。记者胡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