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网6月1日讯: 交警部门发布消息称,从今天起,考驾证得先当3小时“协管员”。而据车管部门统计,今年1~5月来,平均每月超过1万人报名考驾证。
这一消息引起众多市民关注,针对市民的部分疑惑,交警部门和相关律师对此作了具体解释。
考驾证要上路当协管员有何依据?
根据交警部门安排,6月1日起,参加驾考的学员在科目二(场内桩考)合格后报考科目三(实际道路)前,应在当地交警部门指定的地点参与一次不少于3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穿上马甲、戴上帽子,上路协助交警进行劝导服务,如提醒横穿马路的人要走斑马线等。
有读者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都未提及有此项规定。尤其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十五条,对考试内容作了明确阐释,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中都没有有关上路协助交警进行劝导服务的内容。
交警部门称,这是根据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六个一”工作的通知》执行的,其目的是提高新驾驶人的文明驾车素养和习惯养成,增强志愿服务理念,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有律师认为,《通知》算不上法律、法规,属指导性意见,我市交警部门出此规定是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执行。
市法制办一负责人认为,此举应理解为学员上路实践的一项课程内容,依据省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执行,是可以的。
如何理解“志愿参与劝导服务”?
这份《通知》提到:“(学员)志愿参与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学员在报考科目三考试之前,应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志愿参与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
《通知》中将学员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服务的前提定性为“志愿”,这该如何理解?律师认为,“志愿”应理解为不计回报的服务,这种做法有点类似于“志愿者”,而非“自愿”的意思。
是否所有学员都必须强制性参加这项服务?该律师称,《通知》称“应在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志愿参与一次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其中的“应”理解为“必须”的意思,因此属于今后考驾证时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
时隔十年为何再推类似举措?
读者叶先生称,他十几年前考驾驶证,当时车管部门就有过这项规定,“我还记得很清楚,戴个小黄帽,穿件反光背心,拿个小旗子,在交警带领下,上路去劝导别人要走斑马线,叫骑自行车的别骑到机动车道上去。”
市车管所一名从业年龄较长的民警称,类似措施在上世纪80年代曾推出,当时的说法是“学员上路参与管理”,时间更久,要好几天。“那时对学员考驾证的控制是非常严格的,考证的都是专职司机。后来随着私家车的普及化,考驾证的相关条件逐渐放开,近十年来逐渐淡化了这项规定。”
对于此次省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推出这项措施,有关人士认为这与近年来汽车数量猛增,各种恶意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关。
记者 胡建国 杜一川 通讯员 王喜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