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龙港经济的日益发展,城区不断扩大,外来人口逐年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强打击防范,完善打防控一体化运行机制,有效遏制我镇的刑事发案,有效协助政府及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确保龙港社会平安建设的顺利推进。经苍南县综治协会龙港办事处研究,决定充实综治巡防力量,特向社会招聘综治巡防队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名额
在原有队员的基础上重新招聘 20 名综治巡防队员。
二、招考对象、条件、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衷公安保卫事业,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退伍军人、社会待业男性青年。
(2)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学历。
(3)年龄:18—2 8周岁
(4)身高170cm以上、体重55公斤以上、两眼裸力4.8以上。
(5)加分条件:党员、退伍军人、三等功、班长、警校体校毕业生、县级以上武术比赛获奖者、机动车驾驶证持有者各加3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6)范围:龙港本镇户口。
三、招考程序
(1)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为2012年 5 月3日—5月10日上午,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和近期免冠照片3张。统一到龙港镇综治巡防大队报名(镇府11号楼103室)。
(2)考试方式:体能测试,必须达标以上。测试内容: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或俯卧撑),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三项成绩总分为100分。
(3)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为政审、体检对象,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4)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1)工作性质:临时工。
(2)单位名称:苍南县综治协会龙港综治办事处综治巡防大队。
(3)享受与在岗队员同等工资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录用后,统一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实行考核。试用合格继续留用,不合格予以辞退。
苍南县综治协会龙港办事处
2012年 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