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位准新郎,择定结婚喜宴日子,然后给亲朋派送请柬,说“谨定于某月某日”,假座某某酒店,恭候光临。到了喜日那天,亲朋好友赶去一看,哪有什么喜宴!准新郎出来解释,说实在忙不过来,很多事情还没准备好,婚宴延期了。你猜,那些赴宴的亲朋会怎么说?不骂那准新郎脑子塌了才怪。
如果有个商家,定下开业吉日,然后广而告之,说某月某日,凡到店排队的前百名顾客,都有一份礼品相送。到了店家开业那天,四方顾客赶去一看,哪有什么开业!商家出来解释,说忙得没日没夜,货品还没备齐,开业延期了。你说,那些赶去排队的顾客会怎么做?不踢烂了店家的门,那才怪呢。
如今,瓯海大道伸缩缝整治工程的责任单位,跟那个失信的准新郎相比,跟那个无良的商家相比,有过之而不无及呀。就是这个“责任单位”,承诺的“婚期”,竟是三次推延,让“亲朋好友”,空跑三趟!就是这个“责任单位”,承诺的“开业吉日”,居然推延三次,让“四方顾客”,空候三遍!你说,让大家来说说,我们该怎么讲他好呢?
自然,承诺无法如期兑现,一定会有原因——“因故延期”嘛!这个“故”,如此这般,不听也罢。其实一堆理由,说破了天去,归根结底,还不是没把自己的承诺当一回事,没把百姓的事情当一回事?三次承诺,次次成空,完全有理由存疑:瓯海大道伸缩缝整治工程,真能如期完工吗?这样的结果倒是一定的,那就是:你不把对百姓的承诺当一回事,百姓怎么可能把你当一回事!作为一个“责任单位”,如果连什么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都不懂的话,如果连什么叫“一诺千金”都不明白的话,那信誉何在?脸面何在?
对践诺守信,任何一个部门或者单位,都应该有起码的敬畏感。因为不能兑现的承诺,都只能糊弄百姓于一时,其结果都必定是形象损贬、失信于民。但在现实中,政务失信的案例,可谓多矣!比如有的人,台上台下不一样,人前人后不一样。人前呢,拍着胸脯,信誓旦旦;人后呢,拍拍屁股,背信弃义。台上呢,说得天花乱坠,有规有划;台下呢,随意改弦易辙,另搞一套。因此也就难怪会有开工8年还没建成的公园、8年开不了工的过江通道,难怪会有8年处理不了的拆迁问题、8年都还打不通的断头路。
诸如此类的事情弄得多了,百姓也就不把你当一回事。要是到了那地步,官人,你是否掂量过百姓失望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