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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一“地霸” 被判十三年

2012-02-17 平阳新闻网
[导读] 龙网2月17日讯:80后地霸昔日横行乡里,一人犯下5项罪名,最后站在被告席上的他霸气全无,低着头接受审判长的宣判。2月9日,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贩卖毒品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蔡某,1981年出生,鳌江人,曾在鳌江、萧江一带横行一时。因犯贩卖毒品罪蔡某曾两次坐牢,但他并没有因此收敛。2011年4月份,当他了解到温州某建

 龙网2月17日讯:80后地霸昔日横行乡里,一人犯下5项罪名,最后站在被告席上的他霸气全无,低着头接受审判长的宣判。2月9日,县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贩卖毒品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蔡某,1981年出生,鳌江人,曾在鳌江、萧江一带横行一时。因犯贩卖毒品罪蔡某曾两次坐牢,但他并没有因此收敛。2011年4月份,当他了解到温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位于萧江镇西炉村的建筑工程,并打算开始施工后,指使林甲以该工程所用沙石不给西炉村副业队承包就不能顺利施工为由,向承包商敲诈。承包商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同意支付林甲人民币20000元。林甲收得该款后,将其中的10000元分给蔡某。

 2008年10月5日,为帮朋友索取赌债,蔡某与朋友将被害人温某强行带至鳌江一座山上,并以挖坑活埋、殴打、浇汽油等方式予以威胁,导致温某重伤。

 2010年7月份,蔡某伙同杨某等人合谋贩毒牟利,并雇佣他人为其送毒品。同月15日晚上,蔡某的小弟通过电话联系,在鳌江原“大红鹰”酒店附近将一包“冰毒”以人民币300元卖给公安人员。

 2011年1月份,蔡某向他人购买了一把仿“来福”枪及子弹,私藏在自己的出租房内。同年6月14日,蔡某将该枪借给朋友用于斗殴。8月13日,蔡某主动将该枪及3颗子弹上交公安机关。

 2011年7月13日,为泄私恨,蔡某纠集陈某等人欲报复与自己有纠纷的林乙、林丙。同年8月26日晚,受到蔡某指使的陈某等人在林乙家附近守候,当晚10点半左右,见林乙开车回到家,陈某等人随即持刀追砍并将其砍倒在地,致其轻伤。9月6日晚上6点多,陈某等人在萧江镇某五金店内发现林丙后,持刀冲进店内将林丙砍至轻伤。(平阳新闻网通讯员 华萱)

责任编辑:shishi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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