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自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醉驾入刑”有了更明确的界定,80mg/100ml即为“醉驾入刑”标准,无需考虑其他因素。这为平时喜欢贪杯继而抱着侥幸心理驾车的市民系上了“紧箍咒”,但即使警钟长鸣,“醉驾”仍屡见不鲜。
据统计,5月1日起至10月底,鹿城区发生49起“醉驾”案件,呈现出一些明显特点:“醉驾”司机以年轻男性居多,且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职业多为个体户、务工人员、无业人员,其中务工人员最多,占69.4%;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占“醉驾”一半;血液酒精含量普遍偏高,其中最大的高达302.9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3.75倍。
法官提醒市民,一些司机抱着“喝点酒不影响开车”或“不会这么倒霉被查到”的侥幸心理酒驾,殊不知,一时的冒险行为,将给自己和家人带来莫大的痛苦,而以下几点关键事项尤须注意。
醉骑“助力车”也可能犯法
案例:
9月15日,在温经商的江西人刘某,和朋友在永嘉瓯北一KTV喝了酒后,于次日凌晨开着燃油助力车回市区。1时半左右,当他开到翠微大道景山隧道口时,突觉头晕目眩,于是把车停到路边,自己则躺在路边绿化带上睡着了。开车路过的一名司机见有人躺在绿化带内一动不动,以为出了事,赶紧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后,将刘某带到医院,抽检血液后发现其酒精含量高达209.5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2.5倍。
刘某说,原以为燃油助力车不算机动车,因此无所谓酒驾。不料,经鉴定,他的燃油助力车已达轻便摩托车标准,属机动车范畴。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属严重醉酒驾驶,考虑到其中途自动停止醉酒驾驶,且能自愿认罪,从而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刘某被判处拘役45天,并处罚金1500元。
提醒:
像刘某一样的司机并不少。他们认为,二轮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不属于机动车,因此对酒后骑行不以为然。实际上,某些所谓“电动车”或“助力车”可能已达轻便摩托车的标准。而一旦达到标准,醉酒骑行同样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鹿城法院半年内审理的“醉驾”案件中,有24件属于“醉骑摩托”,其中就有14辆涉案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经技术鉴定为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即使“隔夜酒”也可能闯祸
案例:
9月14日晚,在温务工的安徽人肖某在吃晚饭时,喝了四五瓶啤酒。第二天上午,心想“隔了一晚,酒气已过”的肖某,驾车送孩子上学。谁知车子开到市肿瘤医院附近时,肖某的车子撞上了路过的一辆人力三轮车。三轮车夫受了伤,三轮车也撞坏了。交警赶到现场后,将肖某带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经鉴定,肖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46.4mg/100ml。
肖某因此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因为撞伤了人,又撞坏了车,肖某还赔偿了三轮车夫2800元。
提醒:
一些司机认为,酒醉后休息几小时或者睡上一晚,酒气散了,就可以照常开车。实际上,由于个人体质和饮酒情况的不同,有些人酒后哪怕是睡了几个小时,仍处在醉酒状态,万万不能仅凭经验来判断。鹿城法院半年内审理的“醉驾”案件中,就有3件发生在清晨,8件发生在下午或傍晚,都是“隔夜酒”惹的祸。
醉驾“十有八九”
发生事故
案例:
今年5月3日晚,也就是“醉驾入刑”的第三天,市区某企业职工金某参加单位会餐,考虑到会餐中免不了喝酒,下班后他特地先把车子开回了家。那晚,金某喝得酩酊大醉。同事们不放心,还帮他拦了出租车。谁知金某竟在中途下了车,还鬼使神差地坐进一辆停靠在路边的空出租车的驾驶座。当时的哥正在一旁拉客,醉意朦胧的金某居然开起出租车来,结果刚开了20余米,就撞上了另一辆出租车。交警赶到现场时,酒醉的金某说话语无伦次,对发生的事情全然不知。经检测,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2.9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3.4倍。
金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还赔偿了两辆出租车的修理费650元。事后,金某发现当天带在身边的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都不翼而飞了,而自己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提醒:
饮酒后,人的身体素质和思考能力下降,通常会产生视像模糊、平衡感和判断力变差等状况,严重的甚至连发生交通事故都浑然不知。在鹿城法院半年内审理的49件“醉驾”案件中,就有40件发生了交通事故,比例高达81.6%。
缪眎眎 鹿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