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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浙江第一“醉” 如今“酒后”撞死人

2011-08-31 温州网
[导读] 温州网讯 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曾因醉驾获得一个不太光彩的封号——浙江第一“醉”。8月27日,他再次因酒闯祸,醉酒撞车致一人死亡。昨天在看守所内,林某懊悔地低下了头。 当天喝了三顿酒 8月27日晚,乐清二环路路段,一辆银灰色现代轿车与白色桑塔纳猛烈撞击,致使桑塔纳车副驾驶室一男乘客死亡。 肇事司机姓林,今年27岁,乐清人。事发时,林某喝过酒,驾车准备转弯时,恰遇对面有车,“我一回头,
    温州网讯 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曾因醉驾获得一个不太光彩的封号——浙江第一“醉”。8月27日,他再次因酒闯祸,醉酒撞车致一人死亡。昨天在看守所内,林某懊悔地低下了头。

  当天喝了三顿酒

  8月27日晚,乐清二环路路段,一辆银灰色现代轿车与白色桑塔纳猛烈撞击,致使桑塔纳车副驾驶室一男乘客死亡。

  肇事司机姓林,今年27岁,乐清人。事发时,林某喝过酒,驾车准备转弯时,恰遇对面有车,“我一回头,可是太晚了……”

  当晚,林某驾车准备去配眼镜,中途意识到自己喝过酒,就半路折返回家。这时,一辆白色桑塔纳正沿二环路由西往东行驶,林某的车子变道时,两车重重撞在一起。事故造成两车车头严重变形,桑塔纳前风挡玻璃脱落。林某说,“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被人拉出车才清醒过来。”

  一名目击者称,“我听到巨响后出来看,发现桑塔纳前方挤压着两名男子,其中一男子伤势严重,我们赶忙把他抬出来送医院。”当晚,该男子因抢救无效死亡。据悉遇难者姓陈,25岁,大学毕业刚走上工作岗位。

  “虽然他脸上有伤口,但看着很眼熟。”当晚,林某来投案,民警觉得似曾相识。因为林某满身酒气,交警对其进行呼气检测,显示的酒精含量达335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醉驾临界值。

  林某说,当天中午,他在家喝了一瓶劲酒和2瓶啤酒。下午吃点心,他又喝了2罐啤酒。晚饭期间,林某又喝了一瓶劲酒和两瓶啤酒。

  目前,林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刑拘,其血液酒精浓度还在检测之中。

  曾是浙江第一“醉”

  交警比对林某资料,发现他曾有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经历。

  去年5月14日中午,林某驾车在路口转弯时,撞上马路中央的绿化带,并在车内呼呼大睡。路人以为他受伤,便报了警。民警和家属赶来后,才发现林某只是喝多了。

  经检测,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538mg/100ml,刷新当时浙江省醉酒驾驶“纪录”(今年3月10日,在乐清务工的江西籍许某将“纪录”打破,其酒精含量是572mg/100ml)。5月19日,林某被处以15天拘留。

  今年8月12日晚上,群众报警称,“乐清二环路有人酒后驾车。”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驾驶员躺在车内睡觉,仔细一看又是林某,而报警人正是站在车旁的林某的父亲。林父介绍,林某饮酒后欲驾车外出,他多番劝阻无果后,无奈之下报警。林父让交警将其儿子带去好好教育,但由于林某只是饮酒过量在车内睡着,未构成酒后驾驶,交警只能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驾车切莫碰“酒杯”

  据了解,“醉驾入刑”后,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介绍说,这一严厉处罚措施使酒驾现象大幅度减少,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包括个别公务人员:

  6月11日凌晨,高速交警温州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胡某醉驾撞车被查处。

  6月11日晚,市区机场大道耐宝路口,龙湾区人大代表黄某醉酒驾驶一辆现代轿车与行人发生小刮擦。

  8月8日凌晨,文成县政协委员蓝某醉酒后,驾车上高速公路发生追尾事故。

  有专家对血液酒精浓度与酒的关系进行了估算,20mg/100ml,相当于喝一杯啤酒;80mg/100ml,相当于喝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100mg/100ml,相当于喝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

  交警表示,每个人的体质、酒量以及散酒时间各不相同,因此很难说这种算法是否科学,最确切的数值还是要以仪器测定为准。不过,最保险的做法还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记者 徐再杰 通讯员 余甘棠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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