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港镇委 龙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龙港镇首届“十佳新龙港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办事处党委、村居(社区)、镇属各单位、县派驻部门单位、非公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龙港镇创建全国文明城镇三年规划(2011-2013)》和《龙港镇创建全国文明城镇2011年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全镇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龙港镇首届“十佳新龙港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旨在通过宣传、表彰在我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新龙港人典型,展示我镇新龙港人精神风貌,激励全镇以先进为榜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增强新龙港人对我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进新老龙港人和睦共处,进一步激发和调动新龙港人创造美好生活的热情,为创建全国文明城镇,努力为龙港建设成宜商宜居宜创业的现代化城市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在龙港务工、经商、创业,有固定住所,居住工作两年以上,领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龙港户籍新居民;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老爱幼,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道德实践活动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4、创新创业、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新龙港人中具有代表性和模范性;
5、在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中取得骄人业绩、作出积极贡献、有突出成就,为龙港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6.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步骤及方法
评选活动从
1、组织和群众推荐(
①组织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全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条件要求推荐“十佳新龙港人”。并将《推荐表》、先进事迹、推荐对象近期彩照、身份证和居住证(暂住证)等,分别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稿报龙港镇创建全国文明城镇办公室。
②群众推荐。面向全社会征集“十佳新龙港人”候选事迹线索,接受广大群众推荐。
2、确定人选(
3、公示投票(
4、评定表彰(
四、组织机构
评选表彰活动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镇文明创建办组织协调,专门成立龙港镇“十佳新龙港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周碧素、张崇波
组委会常务副主任:陈贤选
组委会副主任:李选文
组委会成员:方崇涨、刘彬彬、陈美花、陈先勤、王时平、方崇晓、陈正东、杨上品、陈振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李选文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正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其他要求
1、每个单位限推荐2名候选人。
2、候选人推荐表和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内容真实、文字简练,一式两份并报电子版。
联系人:王德赏 邮箱:lgwmcj@163.com
联系电话:13858769663(669663) 办电:68007802
地址:镇镇府3号楼201室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对所推荐的评佳对象要按照标准条件,认真审查把关,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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