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万斌,40岁,瑞安人。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池万斌以虚构投资项目、合伙购买“红证”名义,诈骗朋友王某等4人资金590万元。去年11月,他被警方刑事拘留。
所谓“红证”,准确名字叫做“返回地分配计划证”或“旧村改造安置地计划证”,其实就是政府征地后发放给征地所在村村民的住房指标,因为它红色的封面而被当地人称为“红证”。在瑞安曾一度出现疯狂炒卖“红证”现象,池万斌就是利用这个机会伺机进行诈骗。检察机关认为,池万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池万斌一会儿说,这些钱是借的,一会儿说,钱已经还了。对于池的辩解,法庭并没采信。法院认为,池万斌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作如上判决。(贤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