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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调高

2011-06-17 苍南新闻网
[导读] 苍南县2006年至2011年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调整情况表 苍南新闻网6月16日消息:从7月1日起,苍南县将再次调高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5元。保障标准的提高将惠及我县12600多户,近26000人的低保对象。 2011

 

苍南县2006年至2011年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调整情况表

    苍南新闻网6月16日消息:从7月1日起,苍南县将再次调高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5元。保障标准的提高将惠及我县12600多户,近26000人的低保对象。

    2011年,县财政用于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达4000多万元,新增投入400多万元,根据省政府提出的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要求,我县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即建立与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水平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适时调整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确定。与2006年相比,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翻了一番。(陈圣森)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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