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视频 公告 双减 金融

温州醉驾副大队长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2011-06-14 温州网
[导读]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省高速交警总队温州支队民警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11日凌晨零时30分许,胡某驾驶“浙CKV571”(未悬挂前后号牌)自备车,行经市区锦绣路与车站大道交叉口,追尾碰撞正在等候信号灯放行的“浙CT1230”出租车。据我市警方提供的通稿称,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目击群众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市公安局交
   温州网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省高速交警总队温州支队民警胡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11日凌晨零时30分许,胡某驾驶“浙CKV571”(未悬挂前后号牌)自备车,行经市区锦绣路与车站大道交叉口,追尾碰撞正在等候信号灯放行的“浙CT1230”出租车。据我市警方提供的通稿称,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目击群众向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出警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现场初步勘查后,将涉嫌酒驾的胡某带到交警二大队三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为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胡某带至温医附二院抽取血液样本,送交温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经鉴定,胡某被抽取的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27.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其间,民警对抽血过程进行了录像取证。双方事故车辆被交警部门暂扣。

  公安交警部门约束胡某至酒醒后,对其进行了讯问取证,当天晚上,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胡某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我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将严格依照有关司法程序规定对该案进行处理。

  据了解,胡某1976年出生,丽水市人,事发时任省高速交警总队温州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昨天,省高速交警总队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总队的态度是明确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胡某的行为已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中第三条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他们会按程序对胡某作出处理,一旦有处理结果会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潘达源温公宣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