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艺术专业/体育术科。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自选模块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选修模块(每门课2个选修模块)共18题(每个模块1道试题),由考生任意选答6题。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按不同考试类别分别合成
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英语笔试满分12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综合(文/理)满分300分;自选模块满分60分;技术满分100分。
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按报考(含兼报)的不同考试类别分别合成。文理科一类为“3+综合+自选模块”的总分,满分为810分;二类为“3+综合”的总分,满分为750分;三类为“3+技术”的总分,满分为550分。
分类分批划定分数线、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文理科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分别对应三个考试类别科目组。第一批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对应一类考试科目;第二批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对应二类考试科目;第三批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对应三类考试科目。
提前录取的学校按重点高校、一般本科高校、高职(专科)院校分别安排到各批提前录取。艺术类录取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清华等13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院校及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为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为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录取分本、专科(高职)两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