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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8条支流水质要“年考”

2011-04-04 温州网
[导读] 温州网讯 我市近日出台《温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进入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的18条主要支流交界断面水质应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年度考核结果二类及以上支流保持原级别的,三类及以下支流每提高一个级别的,给予增加补助50万元,每条支流每降低一个级别的,扣罚补助50万元,以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 进入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的这18条主要支流包括文成县的峃口溪
    温州网讯 我市近日出台《温州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进入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的18条主要支流交界断面水质应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年度考核结果二类及以上支流保持原级别的,三类及以下支流每提高一个级别的,给予增加补助50万元,每条支流每降低一个级别的,扣罚补助50万元,以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

  进入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的这18条主要支流包括文成县的峃口溪、泗溪、玉泉溪、黄坦坑、珊溪坑、李井溪、桂溪、平和溪、九溪、渡渎溪等10条支流,泰顺县的三插溪、里光溪、洪口溪、莒江溪等4条支流,瓯海区的西岸溪、西山溪、石桥溪等3条支流以及瑞安市的玉泉溪1条支流。市环保局将会同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市水利局加强对各主要支流交界断面水质的监测,并根据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年度考核,做到“赏罚分明”。

  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目前重点支持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集雨区生态补偿,将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集雨区范围内的新造林和原有低效生态公益林的补植改造及迹地更新。具体补助标准为:人工造林和人工迹地更新1000元/亩、低效林补植改造600元/亩,其中80%用于当年造林抚育,20%用于第二、三年抚育管理。

  办法还首次将库区群众生活补偿逐步纳入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从今年开始,将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涉及行政村群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纳入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个人补偿标准按上年度文成县、泰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平均值的25%计算,补偿人数为上年度有关县(市、区)位于珊溪(赵山渡)水库和泽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行政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群众数。

  除此之外,生态补偿资金还将用于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生态建设项目、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的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记者 陈叶绿)

责任编辑:caosong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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