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龙港镇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在全镇范围内招聘交通协管员6名,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交通安全管理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强健,反应灵敏,有较强的适应环境的能力。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CM以上,两眼裸视4.8以上,五官端正,具有龙港镇常住户口,退伍军人优先,驾驶证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3日至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龙港交警队306室(龙港镇沿江路与人民路路口)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4、报名费100元。
三、招聘程序:
1、现场目测:五官、肢体、口头表达等有缺陷者不予报名。
2、笔试(内容待定)
3、体能测试(100分):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体能成绩套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每项成绩均占体能测试总分的1/2。该部分成绩按70%折算后计入总分。
4、面试分100分,按30%折算后计入总分。
5、附加分:持有C类以上驾驶证的加3分;退役军人(凭证件)加3分。附加分直接计入总分。
6、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按照招聘计划1:1.2进入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政审。
7、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到低分排列总名次予以聘用。
四、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综治协会龙港镇办事处
苍南县综治协会龙港镇办事处
2011年2月23日
【龙港交警队授权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