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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A-2-08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1-02-28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导读] 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0)213、214、215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A-2-08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

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0213214215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A-2-08三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地块

位于龙港镇龙宜大道以东,通园路以南,公园街以西,文化路以北

规划总用地面积61853平方米,出让面积46351平方米

住宅用地

2.3且≥1.0

30%

30%

106607.0(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住宅七十年

68000万元

13600万元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07地块

于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龙宜大道以东

规划总用地面积15777平方米,出让面积13576.5平方米

商住用地

2.6且≥1.0

40%

25%

35299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2000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住宅为七十年,商服为四十年

22000万元

5000万元

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08地块

位于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达到街以东

规划总用地面积10415平方米,出让面积8033.5平方米

商住用地

2.2且≥1.0

40%

25%

17673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000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室等不计入容积率面积)

商服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

11000万元

2500万元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AA-2-07两地块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苍南县龙港镇中心区A-2-08地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     2 23日至 2011 34日(节假日休息)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 2011 3 7日至 2011 3 91100时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139 11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1 39 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11 3 915:0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办。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联系 人:     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帐号: 1203284029200238885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帐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 2 16

责任编辑:chenji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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