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日前,由市规划局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的《温州市城市社区暨社区规划管理单元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试行)》出炉,对市区街道和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作了设计和规定:绿地有多少,多少服务半径内有一所小学,多少人口范围内设一间社区卫生院,菜市场、商场、社区公园是否一应俱全……
而对照当前现有的配备水平,多个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看了这个标准后都大呼,“现在的空间太不够”!
◆“大件”不可或缺
在城市安一个家,舒适度是第一位的,小区的公共设施就像日用“家当”,多一些,周到一些,总是便利一些。
我市规划部门的专家们根据厦门、杭州、南京、成都等城市的经验,并结合温州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标准。根据《规定》,一个基层社区中心的用地规模控制在6000~7000平方米,其中公共设施用地约2000~3000平方米,公共绿地用地约4000平方米,为服务半径200~250米范围内的约1万名居民服务,实现居民步行3~4分钟可达。
在《规定》设计的大“家”里,有这么几样必不可少的“大件”,为《规定》中的“强制性规定”:
居委会用房,办公面积最少需要350平方米,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
社区幼儿园,容积率不得超过0.9,生活用房的日照时间不能少于3小时,活动场地应有二分之一以上面积在日照阴影线之外。
室外活动场地,400~500平方米,独立占地,旧区改建中不得低于规定面积的70%。
公共厕所,每1000平方米设置五座,独立式公厕与相邻建筑间隔需超过3米,附属式公厕要求有方便的对外出入口。
◆“小件”锦上添花
除了不可或缺的“大件”,还有几项锦上添花的“小件”,为《规定》中的“建议性规定”:
居委会要具备“五室五站两栏一校一场”。“五室”即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党建(老年、文体)活动室、资料档案室;“五站”即劳动保障服务站、帮扶救助服务站、社区(志愿)服务站、社区计生服务站、社区规划联络站;“两栏”即宣传栏、居务公开栏;“一校”即居民学校(老年学校);“一场所”即健身场所。
有专门的老人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并且活动场地各有250平方米以上,老人活动中心宜靠近绿地公园。
社区医疗卫生站,服务人口约0.4~1.0万,服务内容包括残疾人康复。
停车场地,除满足基本需求外,要预留10-20个停车位,以备公共停车的不时之需,同时还要预留装卸、递送、救护等特殊车辆停车位1~2个。
◆社区工作人员:这是“贵族”待遇!
按照这样的标准,市区现有的12个街道166个社区中,达标的能有几个?寥寥无几。有社区的工作人员直接说,都配齐了那就是“贵族”待遇了。所能开发的空间不够,是旧城社区面临的最大问题。
据记者调查,单就“居委会的办公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这一项,大多数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只有几十平方米,100多平方米都算大的;其中还有很多还是靠借用他人房产办公的“无房户”,比如江滨街道永东社区现在用着的办公室是属于房开公司的,绣山社区的居委会办公室是业主委员会的,这样的现状都已持续多年。
南门街道南蝉桥社区的赖主任说,他们的办公房只有63平方米,一室可顶数个“大件”,集居委会办公室、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党建活动室、会议室等“多功能”于一身,如果要达到《规定》中制定的标准,当前空间不知道还得翻几番。
停车位几乎是每个社区的“痛处”,工作人员纷纷感慨,只有不够,何来预留?有些家庭不止一辆车,“抢车位”大战每天都在上演,家住水心街道的吴先生无奈地说,加班晚了回家几乎就没车位了。
◆规划人士:新建小区要照此标准
负责编制的市规划局称,在此之前,我市对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都是零星地分布于不同的规划方案中,已跟不上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此次进行系统地梳理统筹,达到“一线牵”,并且明确分类与配置标准,这在我市是第一次,新规特别加强了关于居住区的文化、体育、养老、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这样一个标准,就是为了提高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规定》出来以后,新建小区将要求符合《规定》标准,而老社区由于受到历史和空间限制,将参照这个标准根据实际一一改善。
自己的社区何时能够备齐符合“标准”的几大“家当”?市民们都很期待。记者 金思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