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拘留我?”在望里镇公安派出所里的五位工人一脸困惑、委屈的表情,当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告诉他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关于危险易燃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将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他们处以5日以下拘留的时候,大家才恍然大悟,后悔自己图一时方便,不顾火灾危险,违禁抽烟。

近日,苍南县消防大队联合公安派出所出动警力,全县范围内突击检查气流纺生产经营场所禁烟行动实施现状,对发现人员在危险区域吸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进行严厉查处。12月28日上午,苍南县消防大队在望里镇气流纺生产场所走访检查过程中,对在生产车间“悠然自得”抽着烟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劝止和教育,对其中情节比较严重的五位工作人员采取了行政拘留。

今年入冬以来,苍南县各工业乡镇火灾发生频繁,火灾形势呈行业性和区域性特点,特别是气流纺行业,单单一个望里镇,基本达到了挨家挨户参与棉纺织生产工作,棉絮飘扬,在这样的区域内吸烟,犹如饮鸠止渴,火灾隐患严重存在,一旦发生火灾,将有“火烧连营”的情况,时刻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月初,苍南县人民政府根据《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问题,对症下药,发出通告,决定在全县气流纺行业活动场所开展禁止吸烟活动:对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公民,将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处以500元一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下拘留,对违反本通告引发火灾事故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苍南县政府以铁的手腕、铁的决心,积极推广禁烟活动,为群众敲响警钟,时刻牢记防火,防微杜渐。从11月初开始,苍南县政府已将通告分发到各企业主手中,并通过各乡镇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气流纺行业企业禁烟行动开展宣传教育。
检查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望里镇气流纺行业业主、工人深刻体会的违规抽烟事情的严重性,将已事为鉴,对今天的处罚措施做一个深刻反省,表示不再犯这个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