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龙港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于2010年12月27日开始至2011年1月31日结束。凡居住在我镇的苍南县籍人员请到所在村居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360元。其中个人缴纳80元,财政补助280元。
龙港镇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