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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司法所尝试开展“检调对接”工作

2010-10-20 通讯员:林敏 龙港网
[导读] 本网讯:近日,在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和龙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调解下,成功化解了一起规模大、人员多、范围广、时间长的执行和解协议案件。 2007年4月,龙港某大厦业主与温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一直无法妥协,最后走上诉讼途径。并经一审、二审、重审、申请执行等长达三年之久的诉讼之路,最后温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又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本网讯:近日,在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和龙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调解下,成功化解了一起规模大、人员多、范围广、时间长的执行和解协议案件。

    2007年4月,龙港某大厦业主与温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一直无法妥协,最后走上诉讼途径。并经一审、二审、重审、申请执行等长达三年之久的诉讼之路,最后温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又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再审,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分别向平阳县人民法院、苍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该案件牵涉到办理产权证及有关应由业主缴纳承担的物业维修资金等问题一直无法清算,导致执行搁浅。

     于是,2010年4月30日在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的牵头下,组织原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和龙港司法所指派的调解员进行协商调解,力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后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按申请法院执行的赔偿款总额12792168元的50%赔偿,并责令按期办理产权证。

    苍南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和龙港司法所坚持运用“和解结案优先”,全面落实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矛盾化解的要求,通过“零距离”接待沟通、“低成本”化解纠纷,在法定权限内能动司法,让当事人利益确确实实得到保障。

责任编辑:shangguanfuc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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