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龙港司法所创新推出的“情绪垃圾箱”,在社区矫正工作发挥思想矫正、信息沟通的作用的同时,正不断扩大影响范围,吸引多名归正人员前来司法所倾诉“情绪垃圾”。
近日,家住龙港镇江山办事处的归正人员庄某来到我所,在得知“情绪垃圾箱”有收集社区服刑人员不良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情绪垃圾的功能后,主动来到司法所,希望归正人员也能受惠于“情绪垃圾箱”,并把自己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通过“情绪垃圾箱”反映给工作人员。
原来,庄某因盗窃罪被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今年9月8日刑满释放,一个多月来其感觉被社会歧视,又因家庭经济困难且自己无法谋生,加之原来在一起的朋友都很富裕,心理一直存在不平衡,且经常受到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的影响,近日,更是有一群不法分子引诱他共同犯罪。庄某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终于鼓起勇气来到司法所,向工作人员反映以上情况。司法所长得知庄某的思想问题后,十分重视,随即找他谈话,在肯定他的思想态度和认知表现的同时,对庄某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告诫他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不得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学会自我保护并与这些不法分子保持距离,争做一名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公民。为帮助庄某暂时渡过经济上的困境,司法所为他申请了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
庄某在接受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后,思想豁然开朗,一开始闷闷不乐的表情也变得轻松。他表示,以后生活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情绪问题,一定会向“情绪垃圾箱”反映,向司法所反映,同时积极接受帮教,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