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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举报将获奖励资金

2010-07-06 李志军 龙港广电
[导读] 本网讯:7月3日上午,记者从县公安消防部门了解到,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消防安全有效举报,可获资金奖励。 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通知指出,举报人通过电话、来信、传真、网络、当面陈述等多形式举报,并注名本人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每起有效举报,将根据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

    本网讯:7月3日上午,记者从县公安消防部门了解到,省公安厅和省财政厅日前发出通知,消防安全有效举报,可获资金奖励。

    为及时发现和制止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通知指出,举报人通过电话、来信、传真、网络、当面陈述等多形式举报,并注名本人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每起有效举报,将根据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酌情给予50元至5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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