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6月10日下午,江山办事处联合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下湾村两位违法超生但拒绝缴纳社会扶养费的村民进行强制执行。
据了解,郑某、李某两位村民都已生育一胎男孩,按照国家计生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再生育第二胎。但今年两位村民都又生育了,属于违法超生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江山办事处决定对两位村民征收社会扶养费,并多次派人上门催缴,但两位村民一再拖延,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缴社会扶养费。
在昨天的执法行动中,由于两位当事人不在,办事处和法院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家属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并再一次催促他们尽早上缴社会扶养费。
据了解,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拒缴社会扶养费的,当事人将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