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村(居)民通知书
各村(居)民:
根据省、市、县《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和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实现基本医疗可及性与公平性,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经济、优质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苍南县卫生局与龙港镇人民政府于2010年2月1日在江浦居民区(龙翔路1224号弄江浦居民区办公楼一楼)设置了社区卫生服务站。江浦社区卫生服务站是我镇第一所政府办的公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定点单位,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村(居)民,在江浦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可即时享受全部医疗费用的35%优惠。特此通知。
苍南县龙港中心卫生院 龙港镇江浦居民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