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龙港镇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的安全和畅通,目前龙港镇的部分路口已经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抓拍,部分路段已经开展违停抄告。现将违法抓拍路口和违停抄告路段重申通告如下:
一、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路口:龙港大道与西一街交叉口、龙港大道与泰安路交叉口、龙港大道与文卫路交叉口、人民路与站前路交叉口、人民路与镇前路交叉口、人民路与海港路交叉口、龙翔路与文卫路交叉口、龙翔路与龙跃路交叉口。
二、违法停放抄告路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交叉路口五十米内和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路口三十米内(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路段;还有以下路段违停将进行抄告:西三街、西二街、西一街、西城路、龙港大道、人民路、龙翔路、宫后路、建新路、新渡街、文卫路、站前路、龙跃路、镇前路、金钗街、海港路、泰安路、泰兴路、龙港高级中学前、龙港客运站前。
希途经上述路段和路口车辆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违者将按照有关道路法律法规处罚。
特此通告
苍南县龙港镇民政府
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0年5月1日
龙港镇辖区违停抄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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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段 |
开始 |
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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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三街 |
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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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二街 |
龙港大道西二街路口 |
西城路西二街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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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一街 |
西一街与龙港大道路口 |
西一街与龙湖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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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西城路 |
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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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民路 |
人民路与文卫路路口 |
人民路与海港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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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龙翔路 |
龙翔路与文卫路路口 |
龙翔路与池浦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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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宫后路 |
宫后路与沿河北路路口 |
宫后路与金钗街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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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渡街 |
新渡街1号 |
新渡街与人民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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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文卫路 |
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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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新路 |
建新路与文卫路 |
建新路与金龙街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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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站前路 |
站前路1号 |
站前路与宫后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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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龙跃路 |
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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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镇前路 |
镇前路1号 |
镇前路与宫后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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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金钗街 |
金钗街与龙翔路路口 |
金钗街与白河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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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海港路 |
海港路与人民路路口 |
海港路与白河路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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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泰兴路 |
泰兴路与大道路口 |
泰兴路桥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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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泰安路 |
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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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龙港大道 |
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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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龙港高级中学 |
黄线网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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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龙港客运站前 |
至河底高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