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10年4月26日下午,龙港司法所刚刚成立的人民调解驻公安分局调解室就接到了调解任务。当事人林某,女,龙港平等办事处林官仓村人,在龙港徐某店里打工两个多月,因两人存在摩擦,徐某决定辞退当事人林某。在结算工资时两人为300元工资的误差而产生纠纷,后升级为肢体冲突。110接到报警后,带领他们到人民调解驻公安分局调解室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疏导后,终于达成协议:店主徐某向当事人林某道歉,并将误算的工资归还给林某。这次纠纷顺利得以化解。
这是新成立的人民调解驻公安分局调解室成功处理的第一件纠纷,调解人员秉持公正、公平、负责的原则,妥善地解决了矛盾,为龙港公安分局节约了警力资源,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