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7日上午,县海洋渔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镇经营水生野生动物的酒店进行了查处。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先后来到新联大酒店、皇廷酒店、兰立方餐厅等餐饮场所,发现这些酒店无证经营中华鲟、溪鳗、鳄鱼肉等国家二级水生野生动物。执法人员当场对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繁殖和经营水生野生动物须经国家特别许可,无证繁殖或经营的将被依法处理。
据了解,由于我镇各大酒店对水生野生动物认识不足等原因,均未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为此,有关部门要求这些酒店必须办理许可证,依法经营水生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