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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出台农业农村发展奖励政策

2010-03-29 方崇杰 潘嘉宾 龙港网
[导读] 本网讯:近日,我镇出台《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旨在能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鼓励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分五大部分共三十八条。政策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了具体规定,对列入省、市“示范村”建设并通过验收的,镇财政按县财政下达的补助标准1比1给予配套补助支持;鼓励生态村建设和农村宅基地整理、土地整理开发工作。 政策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
    本网讯:近日,我镇出台《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旨在能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鼓励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分五大部分共三十八条。政策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了具体规定,对列入省、市“示范村”建设并通过验收的,镇财政按县财政下达的补助标准1比1给予配套补助支持;鼓励生态村建设和农村宅基地整理、土地整理开发工作。

    政策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道路桥梁建设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坚持扶大、扶优、扶新、扶特的原则,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对引进新品种、科技含量高、有较好经济效益、推广性强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农场和种养大户采取分类型予以补助。其中对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农产品安全、休闲观光农业等方面均规定了详细的补助标准。政策鼓励全镇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对列入培训计划所需的培训经费,扣除上级补助后,镇财政给予保障。

    政策同时规定所有补助项目必须先审批,验收后,再予以补助,否则不予补助。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不当、配合不力、村务管理混乱、出现连篇抛荒10亩以上的行政村,规定将取消支农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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