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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夏龙标牌公司存在安全隐患 停业罚5万

2010-03-17 窦怀栋徐行号 龙港网
[导读] 本网3月17日讯(通讯员窦怀栋徐行号) 在冬季防火攻坚战和温州“平安大市”创建活动的关键时期,温州支队苍南大队紧密结合“大排查、除隐患、保安全”这一中心,全力推进冬季消防安全攻防大会战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战果,有效防止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3月15日,苍南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龙港镇的温州市夏龙交通标牌有限公司例行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严重的“三合一”情况,针对现场情况,消防监督执

    本网3月17日讯(通讯员窦怀栋徐行号) 在冬季防火攻坚战和温州“平安大市”创建活动的关键时期,温州支队苍南大队紧密结合“大排查、除隐患、保安全”这一中心,全力推进冬季消防安全攻防大会战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战果,有效防止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3月15日,苍南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龙港镇的温州市夏龙交通标牌有限公司例行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存在严重的“三合一”情况,针对现场情况,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按照“十条硬措施”中第四条规定,现场对该单位做出停产停业并处罚5万元罚款。据悉,“三合一”场所现场开出罚款单在全市还属首例。

    在当天的检查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来到苍南县龙港镇西五街的温州市夏龙交通标牌有限公司检查时,当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该单位综合楼检查中发现:一楼分为存储和车间、二楼为办公区、三楼至五楼为该公司的员工宿舍。万一一楼或二楼发生火灾,将对三楼以上的住宿人员造成生命威胁。针对现场存在严重的“三合一”情况,消防监督人员按照《温州市消防支队打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十条硬措施”》第四条规定“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一个建筑(“三合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万元的罚款;对该单位存在严重“三合一”情况现场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据统计,苍南大队在冬季防火工作中,依据“十条硬措施”共办理相关案件9起,罚款16.5万元,拘留1人,临时查封3家,强制拆除2家,隐患曝光36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责任编辑:chenji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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