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视频 公告 双减 金融

户外广告牌 不可随意设置

2010-01-17 龙港广电
[导读] 本网讯:1月15日上午,龙港城管大队对一起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龙港城管人员近日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湖前办事处主要街道设置了许多户外广告牌,而且数量众多,分布范围广。经过查实,这些广告牌都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广告牌的格式、大小也不符合规范。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条幅、旗帜等户外设施,

    本网讯:1月15日上午,龙港城管大队对一起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龙港城管人员近日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湖前办事处主要街道设置了许多户外广告牌,而且数量众多,分布范围广。经过查实,这些广告牌都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广告牌的格式、大小也不符合规范。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条幅、旗帜等户外设施,应当按照依法批准的要求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违反规定设置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城管人员已对这些广告的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今天上午,龙港城管大队对一起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