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是苍南女子林某却“吃上了窝边草”:瞄上了好友的钱包,趁好友在化妆店化妆时,将包中的2.5万元钱装进了自己的包。
化妆店装有监控,可早就坏了,但林某盗窃的实情还是被揭穿了。
1月11日,林某被苍南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一起逛街偷走巨款
林某,现年22岁,她与年龄相仿的小刘是一对好朋友,常一起逛街,说说心里话。然而,友情却抵不过2.5万元对她的诱惑。
2009年3月2日下午,林某陪同小刘到苍南龙港某银行营业所取出现金2.5万元,看着小刘将这些钱放入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
当天下午2时许,她们一起到龙港镇建新路一家化妆店,小刘要化妆,就将手提包放在化妆店的柜台上,让林某帮忙看管。
林某起了贼心。见小刘闭着眼化妆,她就偷偷地将小刘的手提包打开,快速地将钱拿出,放入自己的提包内。
一个小时后,小刘化好妆,和林某离开化妆店,两人一起去逛街。等小刘想买东西,打开手提包拿钱,才发现包内现金已不翼而飞。林某佯装不知情,还安慰小刘不要着急,说自己认识化妆店的营业员,还说店内有监控,可以让营业员帮忙看下监控录像。
说着,林某就拨了个电话,似乎是向营业员询问情况,让其帮忙看下监控,还强调不管有无发现可疑情况,都给回个电话。
退出赃款难逃法网
不一会儿,林某接到一个电话,她听了一会儿,就应了一声:“没有是吧!”便挂断电话。她回头对小刘说,监控中没有发现情况,看来钱不是在店内丢的。当时,小刘信以为真,自认倒霉。
后来,小刘觉得有点不对劲,想亲自看下监控。于是她单独去了化妆店,营业员告诉她店里的监控早就坏了,而且当天下午也没有人打电话来问监控的事情。
原来如此!小刘立即打电话给林某,让她赶快“还”钱。林某称自己“玩大了”,希望到小刘原谅。
经小刘催促,至当月13日,林某只退给她2.16万元,余款迟迟未“还”,于是小刘报警。
警方立案侦查,当月25日,林某落入法网。
后林某的家属将剩余的3400元退还给小刘。同日,林某被取保候审。
有前科的林某曾交代说:“偷熟人比偷外人更容易……”
防人之心不可没有
盗窃案中,“熟人作案”的占相当的比例。
办案检察官提醒:偷熟人,此类案件可谓屡见不鲜。熟人作案为何能够轻易得手?人们往往相信熟人,对熟人疏于防范。因此,希望此案能给大家提个醒,用句老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请大家注意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