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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重剑一号”消防安全集中整治

2010-01-08 方耀星 苍南新闻网
[导读] 本网1月8日消息:昨天晚上开始到1月16日,我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重剑一号”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行动。该行动旨在深刻吸取“1.6”瑞安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1.6”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铲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防我县3人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社会稳定。据了解,这次大检查的重点是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
    本网1月8日消息:昨天晚上开始到1月16日,我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重剑一号”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行动。该行动旨在深刻吸取“1.6”瑞安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1.6”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铲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防我县3人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社会稳定。
  据了解,这次大检查的重点是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违章居住出租棚屋。检查中做到必查的内容主要有,“通天房”居住区与生产、经营区域或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楼梯间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电气线路是否采取套管保护;灶台(厨房)有无集中设置;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有无采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有无配备应急灯、灭火器、逃生绳等消防器材;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的装置。
  大检查行动还要求执行“四个一律”。对于家庭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区域与居住区没有采取有效分隔的,一律要求立即搬离,并由县安全监管局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拒不整改的,对业主一律予以拘留。对于外窗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装置的,一律予以现场拆除;对于电气线敷设不规范、灶台(厨房)未集中设置、楼梯间未进行分隔、未配备消防器材的一律坚决督促整改。对于业主、房东拒绝整改火灾隐患的,一律予以停水、停电,并责令停止租赁,对火灾隐患予以强制拆除。
  县委县政府“两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有关部“一把手”要担任这次行动的总指挥,同时要落实乡镇领导村(居)整治工作的分片包干负责人。在整治行动中,安监、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工商、税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委督查室和县监察局要成立专门督查力量,对各地和有关部门“重剑一号”开展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检查整治与宣传教育并重的原则,做到检查一处、宣传一片,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和自救逃生意识。(记者  方耀星)
责任编辑:chenji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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