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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苍南县首届庆元旦三人制足球赛的通知

2009-12-28 本网
[导读] 苍宣〔2009〕57号 关于举办苍南县首届庆元旦三人制足球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庆祝2010年元旦,增添节日喜庆氛围,丰富广大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打造苍南第一品牌传统足球赛事。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干部职工三人制足球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8日—30日。 二、主办单位: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中共苍南县

苍宣〔2009〕57号

 

关于举办苍南县首届庆元旦三人制足球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庆祝2010年元旦,增添节日喜庆氛围,丰富广大干部职工文化生活,打造苍南第一品牌传统足球赛事。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干部职工三人制足球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8日—30日。

二、主办单位: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中共苍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苍南县体育局、苍南县总工会。

三、承办单位:中共苍南县委外宣办。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10楼1035办公室(县委宣传部);3楼313办公室(县总工会)。

2、联系人:郭雄侠,电话:13566122226(行政网652226),传真:68881261。陈文,电话:13867763180(行政网650180)。

3、报名要求:参加对象为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到报名处填写报名表格,每人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球员5名,报名时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寸照片2张。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2010年1月1日—3日,为期三天,地点在苍南县行政中心灯光篮球场(人民大道)。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分组分阶段的赛制。

A、预赛阶段:各参赛队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分四个小组抽打循环赛,前两名进入决赛阶段。

B、决赛阶段:(详见赛事规程)。

2、执行苍南县三人制足球竞赛规则,比赛采用4号足球;。

3、全场比赛时间30分钟,上下半场各15分钟(净时),中场不休息。

4、未报名队员不得参赛,如遇参赛队中途退出或弃权,所有球队与之的比赛均按0分计算。

5、各队需自备至少一套统一颜色的比赛服装,对阵双方服装颜色相似时,应服从竞赛组提供的分队服装安排。

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承办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          中共苍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苍南县体育局                苍南县总工会

 

 

2009年12月28日         

 

 

主题词:足球赛  通知                                      

  中共苍南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09年12月28日印发

(共印140份)

 

苍南县首届“三人制”足球赛比赛规则

 

第一章:比赛场地 

场地尺寸:长度为24—28米;宽度为14—16米。 
球门区:以球门线中点为圆心,以1.5米为半径画弧,与球门线交接点构成的半圆为球门区。(球门区内攻守双方均不可触球,如守方触球则由攻方罚球点球,如攻方触球则由守方罚间接任意球)
 
球门:(宽)1.2米*(高)0.8米。
 
罚球点:球场中线的中点为罚球点。
 
中圈:以罚球点为圆心、以3米为半径的圆为中圈。
 
换人区:在球场内有替补席的一方边线上,在距中线两端各3米处,各画一条长80厘米垂直边线的直线(场内场外各长40厘米)。替入有被换出的球员须在各自边线的换人区域进出球场。
  
第二章:球
 
比赛采用国家标准4号足球。
 
第三章:球员人数
 
(一)比赛人数:每队出场队员3人(不设守门员)。场上比赛队员不能少于2名,否则比赛无效。
 
(二)队员替换与被罚令出场:
 
1、队员被罚令出场,不得参加本场余下时间的比赛。
 
2、1分钟后经计时员同意要由另一队员替补。
 
3、如在这1分钟内其中一队有进球,则可引用以下条款执行:
 
A、如场上是3人对2人,较多人数一队入球时,2人的一队可补足人数比赛。
 
B、如两队同时2人,入球后,两队都可补足队员。
 
C、如果队员人数较少一方入球,则比赛继续,两队均不补充队员。
 
1分钟计算方法是比赛时间的1分钟,队员如替补被罚出场的队员,时间一到即可进场而无须待死球。
 
第四章:队员装备
 
队员必须穿布面胶底球鞋。
 
第五章:裁判员
 
每场比赛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比赛任务。
 
第六章:副裁判员
 
三人制设副裁判员1名。
 
第七章:计时员
 
(一)负责比赛规定的时间。
 
(二)用不同于裁判员的哨音或其他声音信号,表明半场、全场比赛结束。
 
第八章: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15分钟,中间没有休息时间。
 
第九章:比赛开始
 
(一)比赛开始,掷毫选定场地和开球权。裁判员鸣哨开球方的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定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球踢出前,双方队员必须在本方半场内,且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必须离球至少3米。开球的队员在球未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二)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第十章:比赛进行及死球
 
(一)在下列情况下,比赛成死球:
 
1、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2、当裁判员停止比赛时。
 
(二)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比赛均应视为进行中,包括下列情形:
 
1、球从门柱或横梁弹回场内。
 
2、球从场内的裁判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3、场上队员犯规或有犯规嫌疑而裁判员并未作出判罚。
 
第十一章:计胜方法
 
(一)射门得分有效:球在过半场后从空中或地面越过球门线的射门得分有效。
 
(二)比赛中胜球较多一队为得胜队伍;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比赛为“平局”。
 
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一)队员故意违反下列11项的任何一项时,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1、踢或故意踢对方队员。
 
2、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前身后,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3、跳向对方队员。
 
4、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5、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6、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或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7、拉对方队员。
 
8、推对方队员。
 
9、用肩膀冲撞对方队员。
 
10、当对方队员正踢球或正欲踢球时,倒地铲球。
 
11、用手触球,即用手或臂部携带、击或推球。
 
若守方队员在本方球门区内故意违反上述11项中的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何位置,只要比赛进行中,都应判罚球点球。
 
(二)若队员故意触及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危险者。
 
2、队员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挡对方。如在球与对方之间跑动或将身体插在中间阻挡者。
 
若犯规地点在球门区内时,则在罚球点执行球点球。
 
(三)在下列情况下,队员应被警告:
 
1、进行“机动替补”时,替入队员在被换出队员还未完全离场时就进入场地或未从规定位置进入场地。
 
2、连续违反规则。
 
3、用言语或行为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
 
4、有不正当行为。
 
若队员没有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则违反上述4项中的一项,应予以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若犯规地点是在球门区内,则在罚球点执行球点球。
 
(四)若裁判员认为队员有下列行为,应罚令出场:
 
1、犯有严重犯规行为。
 
2、犯有暴力行为。
 
3、使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4、因犯规而被第二次警告。
 
如因队员违反上述第3或第4项而被罚出场,而该队员并无违反其他规则,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球门区内,则罚球点执行球点球。
 
第十三章:任意球
 
(一)任意球可分为两种:直接(可将球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和间接(不能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和球门前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二)队员在踢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必须离球至少3米直至球被踢出为止。当球滚动比赛即为恢复。
 
(三)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被踢出前侵入距球3米以内时,裁判员应令重新开球,且须符合规则为止。
 
(四)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球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五)罚则:
 
1、如果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而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2、如果踢任意球的一方未能在4秒内将球踢出,则应判由对方在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四章:罚球点球
 
(一)在比赛进行中,队员在本方球门区内被判罚的直接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二)球和队员的位置:
 
1、球:球应被放在罚球点上,必须直接射向球门,不得作传递射门。
 
2、队员位置:
 
A、主罚队员必须在中圈内踢出球点球。
 
B、其他所有队员必须退至中线后,距罚球点至少3米的场地内。
 
(三)主罚队员踢出的球中途停止,裁判员应停止比赛,由防守方在球门区内开间接任意球。主罚队员踢出的球射中门柱弹回场地内,裁判员应认为比赛恢复。
 
第十五章:踢界外球
 
(一)当球的整体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把球踢入场内任何方向。当球滚动比赛即为恢复。踢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而对方队员在球踢出前,应离球至少3米。
 
(二)踢界外球不能直接得分。
 
(三)罚则:
 
1、如球不按规定方法踢入场内,则由对方队员在原处踢界外球。
 
2、如球不在其出界处踢入场内,则由对方队员在魇出界处踢界外球。
 
3、如踢界外球的队员在拿到球后未能在4秒钟内将球踢出,则由对方踢界外球。
 
4、如踢球队员踢球入场后,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六章:踢球门球
 
(一)应由守方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任何一点,用脚将球踢出球门区外,比赛即为恢复。
 
(二)当球踢出后在球门区外踢球一方的半场内被本方或对方队员踢或触及,才算符合规则。踢门球时,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球门区前,都应站在该球门区外。
 
(三)罚则:
 
1、在本方球门区内球被本方或对方队员踢或触及,应被判罚重踢。
 
2、如果队员将球踢出球门区后,球未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四)球门球不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而得分。
 
第十七章:角球
 
(一)球应放定在球门线和边线的交点踢出。
 
(二)踢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入比赛状态时,即球未滚动前,须距球至少3米。
 
(三)踢角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四)角球可直接踢入球门得分。
 
(五)罚则:
 
1、若角球未按规定方法踢出,应重踢。
 
2、踢角球的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3、如果踢角球的队员在掌握球后4秒钟内仍未将球踢出,应判由对方在角球点上踢间接任意球。
 
有关以互踢球点球决胜的规定(在淘汰赛中决出胜负)
 
若比赛成平局,需以互踢球点球的方式决出胜负(取代平局抽签)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裁判员选定一个球门进行罚球点球。
 
2、裁判员以掷毫方式决定何队先踢。
 
3、两队由场上3名队员轮流踢3球。如果场上不足3人可由替补队员补足。
 
4、如果两队踢完3球后,双方进球数相同,则应按相同顺序继续踢球点球,直至双方踢球次数相等(不一定须再踢3球),而一队比另一队多进一球时为止。
 
5、在比赛中被罚出场的队员不得参加踢球点球。
 
6、以互踢球点球决胜负时,所有队员都应集中停留在非踢球点球的半场。计时员负责管理这一半场及在该半场的队员。

首届三人制足球赛赛事组委会

2009年12月29日 

    附:表格下载

责任编辑:shishi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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