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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司法所情法并融及时化解一起司法难题

2009-09-25 林敏 中国龙港网
[导读] 无能力偿还执行款 被执行人扛包来法院要求司法拘留 本网讯:2009年8月25日,被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沈某,被着包来到法院执行局,称无能力偿还执行款,要求法院对自己采取司法拘留。 事情还得追溯到2007年12月7日晚22时许,沈某驾驶的一辆浙CDB459货车途径龙翔南路与陈某驾驶的人力货运三轮车发生碰撞(其妻陈某随同坐在三轮车上),造成陈某与妻子受伤,后经苍

无能力偿还执行款   被执行人扛包来法院要求司法拘留

    本网讯:2009年8月25日,被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被执行人沈某,被着包来到法院执行局,称无能力偿还执行款,要求法院对自己采取司法拘留。

    事情还得追溯到2007年12月7日晚22时许,沈某驾驶的一辆浙CDB459货车途径龙翔南路与陈某驾驶的人力货运三轮车发生碰撞(其妻陈某随同坐在三轮车上),造成陈某与妻子受伤,后经苍南县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医学院住院治疗及开颅手术,共花去巨额医疗费。出院后要求沈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以及有关费用等等,共计人民币585969元,由于沈某家庭困难,双方多次协商一直无果。2008年1月18日陈某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沈某赔偿585969元;2008年3月4日,沈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月。2008年8月6日,苍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按照有关法律判处沈某和保险公司赔偿陈某夫妇共计286627.15元,保险公司赔偿了58000元,剩余228627.15元;由沈某赔偿,由于沈某已在浙江某监狱服刑,加上该家庭生活困难重重,无财产,苍南县人民法院一直无法执行。

    2009年8月25日,沈某刑满释放后,陈某夫妇再次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要求沈某支付赔偿陈某夫妇共计228627.15元;沈某诉,以刚刑满释放,无经济偿还执行款为理由,要求法院对自己采取司法拘留,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

    苍南县人民法院在龙港司法所、龙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配合下,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举行座谈。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数次的深入再调查,并耐心细致做好沈某家族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工夫不负有心人,在沈某家族的支持下,沈某家族愿意拿出10万赔偿,在各方的努力下,陈某夫妇又得到了6万赞助款,陈某夫妇对沈某赔偿不足部分表示自愿放弃。

    9月24日,陈某夫妇激动地说:“沈某一直拖欠了我们1年之久的执行款,我们多次托人索要,好话说尽都没有办法,他家也困难,我家也困难,在法官、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先后数次调解下,沈某总算赔偿我了,加上政府、社会力量也给我们大力赞助,我们从心里感激不尽……”

责任编辑:chenjiz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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