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最近,我县房地产交易市场出现了炒卖楼花、倒卖商品房房号的现象,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序。
9月2日,县房管局、县发改局、县工商局联合出台《关于禁止炒卖楼花、倒卖商品房房号的通告》,通告规定,禁止各种形式的炒卖楼花、倒卖商品房房号的行为,严禁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应当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炒作房价。对各种违法违规炒卖房号的行为,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另外,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炒卖楼花、倒卖商品房房号活动,对从事非法经纪业务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