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四害”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温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办法》和苍价[2000]40号联合文件规定,授龙港镇人民政府委托,今年我镇居住户除“四害”有偿服务费每户8元,于9月15日起并同卫生费一起由龙港自来水厂代收。
龙港自来水厂
2009年9月8日
龙港自来水厂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