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招生项目体育类为:田径6~8人,限短跑、中长跑、跳跃、跨栏;球类4~5人,限篮球、排球、乒乓球;其它2~3人,限健美操、国际象棋。艺术类为:声乐1~2人,限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舞蹈1~2人,限民族舞或古典舞;器乐4~6人,限西洋管弦乐器,钢琴除外。
招生对象为温州各县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并相应特长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体育类:1、2009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项目学校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六名、县市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初中组个人项目前三名;2、市运会(青少年部)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二名(主力队员);3、温州市区第二十届中学生体育节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主力队员);4、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主力队员)。
艺术类:1、中央音乐学院器乐五级及以上;2、2009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得者;3、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2009年特长生预录对象,在特长生录取时给予一定的降分录取。体育类:田径项目及篮球录取分数下降70分,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健美操、排球、乒乓球、国际象棋录取分数下降10分,特别优秀的录取分数下降30分。艺术类:器乐录取分数下降20分,声乐、舞蹈录取分数下降30分。孙丽
